贵州花灯 简介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贵州花灯戏是贵州省群众基础最深厚、流布范围最广泛、历史最悠久的地方剧种。
一、贵州花灯戏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
贵州花灯戏从民间花灯演变而来,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与贵州各族群众的审美心理及精神需求产生了血肉相连的联系,由于其鲜明的草根文化特征,因此特别适合表现市井乡民的生活。贵州花灯戏载歌载舞、形式活泼,每逢婚丧嫁娶及年节庆典,不论城镇乡村,都要演灯、观灯,由于花灯在民间的高度普及,演出中常出现观众自发参与、一领众合的动人场面。贵州花灯戏已成为贵州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村各地“走村串寨唱花灯,锣鼓响处人如潮”的演戏观戏活动,不仅是一种参与人数最多、涉及人群最广的文化娱乐,还是整合村与村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节令之间关系最有效、最重要的文化形态,也是偏远地区的群众接受人伦道德启蒙,普及民族传统文化的主要方式之一。
贵州花灯戏除具有风格独特的艺术价值之外,还具有民俗学、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等文化价值。贵州花灯戏以活泼明快的艺术形式、独特鲜明的地域特色、丰富朴实的内容架构,表达了贵州城乡百姓乐观、健康、朴实的审美情趣与追求,是一份值得我们十分珍视的文化遗产。
二、贵州花灯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贵州花灯,遍及全省广大汉族地区和部分少数民族杂居地区,是贵州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戏曲艺术。关于贵州花灯起源,花灯唱词这样记载:“灯从唐朝起,灯从唐朝兴”,或“唐朝天子兴唱戏,宋朝年间兴唱灯”。清康熙二年(1663年)初的《平越直隶州志》载:“城市弱男童崽饰为女子装,群手提花篮灯,假为采茶女,以灯作茶筐,每至一处,辄绕庭而唱《十二月采茶》之歌”。从史志中可以看出,花灯在明末清初已广泛流传于贵州城乡。
1956年,贵州省花灯剧团的成立,是贵州花灯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从业余到专业,从农村到城市,从广场土台到剧场,贵州花灯从内容到形式、从剧目到队伍,都发生了带根本性的变化。继贵州省花灯剧团成立之后,安顺、铜仁、遵义、独山等地陆续成立了专业或业余的花灯剧团(队)。大量专业的新文艺工作者深入民间搜集、整理、学习、研究民间花灯的剧目、音乐、舞蹈。以贵州省花灯剧团为代表的花灯剧团先后上演了数以百计的大戏、小戏和花灯歌舞等花灯剧目,其中有创作的现代戏,有整理改编的传统戏,也有移植兄弟剧种的剧目。
贵州花灯在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由当初的“地灯”、“台灯”逐步形成了生、旦、净、未、丑各行当的声腔念白及表演艺术,并以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形成了东、南、西、北四路花灯,遍及全省各地(州)市、县。
贵州花灯分为:黔东、黔南、黔西、黔北四路,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三、贵州花灯戏浓郁的乡土气息
贵州花灯浓郁的乡土气息,主要体现在音乐、表演、语言等方面。
1.音乐:贵州花灯唱腔曲调就性能和结构可分为丝弦灯调、台灯灯调、锣鼓灯调、花调子四大类别。贵州花灯音乐唱腔兼具曲牌体和板腔体,曲调丰富。
2.语言:用贵州方言表演是贵州花灯歌舞、花灯戏艺术风格的重要标志之一。花灯语言汇集了贵州各地土话俚语的精华,构思奇特、想象丰富,巧妙的运用偕音、谜语、歇后语等手法,诙谐幽默、滑稽风趣、令人捧腹开怀。
3.舞蹈:花灯戏的表演继承了花灯歌舞的套路和技巧,成为花灯戏的特色因素,此外也融入了一些兄弟戏剧的舞蹈表演形式,进一步丰富了花灯剧的表演风格。花灯舞蹈的步法有二步半、四方步、野鸡步、矮桩步等数十种;花灯扇、帕也有近百种耍法。这些舞蹈素材形成了贵州花灯独特的表演风格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