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35:铜仁市“五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

2017-12-28 16:54  来源: 多彩贵州网

2017改革案例评选

2017改革案例评选

  铜仁市委改革办

——铜仁市“五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

  近年来,铜仁市通过创新建立标准办案、风险评估、调裁衔接、裁审联动、仲裁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量和效能,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5年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3112件,时限内结案率100%,其中调解及和解2669件、裁决443件,执行率达99.2%。

  一、严格统一标准办案。一是办案流程标准化。规范立案、审理、裁决、送达、归档等环节程序;制定统一的《庭审范式》,统一庭审模式,优化庭审环节,推动庭审的规范有序;公开办案流程和时限,将申请人仲裁事由、开庭时间、仲裁员姓名等信息提前在公告栏张贴并在电子屏上进行滚动播放,保障当事人的诉辩权利,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公平、公正,实现阳光仲裁。二是仲裁文书标准化。制定《仲裁文书制作规定》,制作简易仲裁和集团仲裁两种不同仲裁文书范本,对文书格式、字体设置、法条引用等作了详细规定,并设计了统一的彩印封面,全市各级仲裁机构裁决书做到格式统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说理透彻、适用法律条文准确。通过规范办案机制,确保了案件审理透明化、规范化、专业化。

  二、做实风险评估管控。一是建立重大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集体、复杂案件,由仲裁机构提前介入,按照《铜仁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对其进行风险识别,分析风险指标、风险可能性、风险后果等,制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化解方案。2015年10月,松桃苗族自治县仲裁院通过重大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平稳地化解涉及武陵山茶厂200余职工劳动纠纷集体案件,有效防范纠纷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二是建立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对遇有10人及以上群体性案件,及时启动信息互通机制,仲裁机构迅速介入,联合司法和政法部门,制定应急预案,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确保事态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转化。2016年5月31日,针对大龙建强锰业有限公司58名被裁员职工围堵工厂紧急情况,市仲裁院迅速介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通过宣讲法律法规当场立案,引导劳动者进入法制渠道,成功化解了围堵工厂问题。

  三、强化调裁无缝衔接。一是调解引导优先。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提升发现和调处劳动争议案件能力,将4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在基层,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当事人可凭协议到仲裁院换取正式的调解协议书;对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出具调解证明书,并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争议。二是法律援助支持。市人社局联合市司法局在市、区(县)仲裁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已有68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工作站,轮流值班接待群众,进驻的律师通过现场接受咨询、定期约访、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等形式为劳动者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切实减轻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让更多劳动者得到及时、专业的帮助,赢得了劳动者的信赖,提高了纠纷调解成功率,降低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发生率。仅2016年,全市各工作站驻站律师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381件(次),为劳动者免去咨询费、代理费等50余万元。

  四、健全裁审联动机制。一是建立横向沟通机制。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统与人民法院建立了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就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工作中需要衔接的带有普遍性、疑难性的程序性问题和法理解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交流协商,尽力确保每宗案件裁决都做到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裁决结果公正。先后与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6次,邀请10余名法官上课或对庭审进行点评共15次;举办疑难案件研讨会3次,研讨案件36件,编写研讨会综述3本。近两年来,仲裁院裁决案件与法院判决结果一致率达到了99%以上,仲裁社会公信力明显提高。二是建立联动处理机制。对重大群体劳动人事案件及时向承办地法院通报案情,就案件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等问题交换意见,引导当事人合理诉求预期,促其服裁息讼,确保仲裁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15年来,市仲裁院及时向松桃县人民法院、铜仁中级人民法院反馈案情,使两起重大群体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五、提升仲裁队伍素质。一是创新仲裁员聘任方式。采取聘用兼职仲裁员、互聘仲裁员等形式充实仲裁员队伍,出台了《铜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管理办法》,2015年以来,全市聘用兼职仲裁员70余名,聘任的兼职仲裁员参与调处劳动纠纷257件。同时,市内各仲裁院互聘仲裁员,进一步整合了办案力量,调动仲裁员交叉办案、集中办案,有效解决了某个时期一个行政区域内案件突然增长人手不足问题,实现了全市统筹办案力量。二是完善培养和交流机制。以疑难案例研讨为主,通过讨论式业务交流、典型案件通报、优秀仲裁文书交流、观摩庭审现场等多种方式,强化岗位实践能力的提高。每年召开1次疑难案例研讨会,组织开展1次现场庭审观摩活动,编印了《劳动人事争议典型裁决书选编》《疑难案例研讨会综述》进行学习交流,促进取长补短,全市仲裁员的办案理论水平和运用法律能力进一步提高,为全市仲裁庭审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高打下了坚实基础。

  本文来源于:《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17年第4期(总第281期)

作者: 编辑:郭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