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41:黔东南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铸勤行动”显成效

2017-12-28 16:29  来源: 多彩贵州网

2017改革案例评选

2017改革案例评选

  黔东南州委改革办

——黔东南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铸勤行动”显成效

  为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黔东南州从2016年起,在全州组织开展以“思想铸勤、提振精神,能力铸勤、提高本领,效率铸勤、提升速度,创优铸勤、提增服务,争先铸勤、提档进位”为目标要求的“铸勤行动”,创新“定、晒、查、评、用”举措,积极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办法和机制,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覆盖所有岗位定任务。按照单位全覆盖、岗位人员全参与的原则,科学界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能职责,逐一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各项任务的产生、下达、分解和办理时限、标准等。同时,根据任务来源将铸勤任务分为两大类进行管理。一类是计划式任务,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主要包括:州委、州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交办或临时交办的任务,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的提案,县市呈报的涉及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请示、报告事项等。另一类是个性式任务,即计划式任务以外的任务,属于部门职能职责规定所要完成的任务。此类任务覆盖所有岗位,由各铸勤人员每月自行归纳整理,由所在单位铸勤办负责收集定期公开。2016年,州级“铸勤云”电子平台下发计划式任务1475条,涉及79个单位383个岗位;109个单位、7449个岗位在平台亮晒个性式任务15.58万条。

  二、调度工作进展晒实绩。建立联通州、县、乡三级,集任务产生下达、接收分解、调度督查、考评问责为一体的铸勤电子平台,对每个铸勤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进行亮晒。各铸勤承办单位根据铸勤任务的轻重缓急,自行建立调度机制,对任务的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并于每月5日前,在铸勤电子平台上晒出上月完成任务的序时进度和质量,其中进度中既包括受到上级表彰、领导肯定的情况,同时也包括受到通报批评、查处问责的情况。重大任务根据任务完成进度的要求,每周或即时晒出实绩。

  三、督促整改问题查真假。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随时查、月督查、季巡查的方式,对亮晒的铸勤任务真实性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从纪检监察、党委政府督查机构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巡查组,对铸勤任务开展月督查和季巡查,通过听汇报、看资料等方式,对每条铸勤计划式任务推动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察,既查进度又查完成情况,既查实效实绩又查在全省全州的排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的严肃进行问责。随时查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2016年,全州共纳入“铸勤云”平台进行监管和跟踪的计划式任务13084条,涉及铸勤单位1543个,铸勤岗位5280个,其中超前完成2653条,超额完成462条,超前且超额完成242条。

  四、形成最终结论评成效。计划式任务的完成情况,由“铸勤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综合进度和质量两个标准,每月、每季进行考评,分完成和未完成二个档次,形成定性定量结论。月考评构成:一是平台评。铸勤电子平台每月将任务完成实绩与预定的进度、质量标准自动进行比对,作出评定结论。二是随时查评。通过随时督查后,作出评定结论,据实记入平台。三是月督查评。通过每月督查后,作出评定结论,据实记入平台。季考评构成:一是平台评。当季各月考评的结论据实记入平台,与季考评挂钩。二是季巡查评。每季度通过巡查后,作出评定结论,据实记入平台。三是领导评。每季度由本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政协四大班子主管、分管领导对承办单位进行评定,单位主管、分管领导对承办岗位进行评定,结论据实记入平台。四是民调评。对有评价系统的任务,每季度直接使用服务对象的评价结果;无评价系统的采取抽样服务对象作出评价;评价结果据实记入平台。个性式任务,由各单位参照计划式任务,自行组织考评。

  五、激励约束并重用成果。坚持正向激励与惩戒约束相结合,全面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月考评结果主要用于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季考评结果与评定干部个人业绩、单位目标绩效和干部能上能下挂钩,具体包含三个方面。一是用于评定个人业绩。对岗位人员的考评结果,主要运用于干部个人的年度考核档次评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分档次计发、工资晋级晋档或降级降档,并与其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的工作实绩挂钩,实行同奖同惩。年考评中加强正向激励保障,对铸勤岗位排名前三的负责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不占单位名额。二是用于评定单位目标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年度目标绩效的主要依据,铸勤岗位排名前三十名的负责人被评为标兵岗位,年度目标绩效奖金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三是用于评定干部能上能下。对在年度考评中表现优秀的人员,纳入组织人事部门优先提拔任用范围;对在年度考评中排名靠后、群众意见大,甚至弄虚作假的人员,予以召回管理、离岗学习,调整岗位、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同时与其主管、分管领导挂钩,畅通干部“下”的渠道方式。截至目前,全州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履职不到位、执行不力等行为进行批评教育218人,通报批评100人,提醒谈话99人,诫勉谈话23人,组织处理5人,党政纪处分69人。

  本文来源于:《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17年第97期(总第374期)

作者: 编辑:郭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