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42: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样本

2017-12-28 16:29  来源: 多彩贵州网

2017改革案例评选

2017改革案例评选

  黔东南州委改革办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样本

  2015年以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紧扣检察职能,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法治方式,着力破解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难题,竭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黔东南新样本”。

  一、“三大部署”突出组织领导。一是强化统筹保障。按照全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一盘棋”的模式,统筹安排部署,明确将公益诉讼作为州县两级检察机关“一把手”工程来抓好落实。由检察长挂帅任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负责人,亲临现场指导和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摸排调查,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决策支持。二是打造“精英团队”。全州两级检察院抽调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好的员额检察官骨干组成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精英团队,大力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高效、优质开展。三是强化后勤保障。全州检察机关后勤保障部门,主动作为,按照统一安排部署,不断提升服务办案意识,提高后勤保障水平,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经费、装备等后勤保障基础。

  二、“三个环节”突出诉讼质效。一是严格启动诉前程序。全州检察机关严格做好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严格、规范、全面摸排和审查案件线索,严格规范检察建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依法开展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和履行法定职责,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406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253件,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5028万元,收回国有资产4134万元,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严格启动诉讼程序。全州检察机关针对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检察机关严格启动诉讼程序,准确把握调查取证的方向,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5件,法院已开庭审理20件,已判决18件。锦屏县检察院诉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系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的首例宣判胜诉案件,成为2016年全国“两会”高检院工作报告中“三赞”贵州检察工作之一,得到曹建明检察长的长篇表扬,被评为2016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入选了高检院第八批环境保护领域指导性案件,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黔东南经验。三是严格启动跟踪问效程序。针对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全州检察机关实施全面、全程、同步跟踪机制,及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竭力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的支持、政府的配合提升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

  三、“三个平台”突出机制联动。一是构建“两法衔接”专业化联动办案协作机制。依托“黔东南检察大数据运用”平台,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环保、林业、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互补联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绿色通道”。该院大数据“两法衔接”平台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案件办理、综合查询、分类统计、动态管理、案件共性分析、个性预警等功能,集中力量对平台上的2万余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经过对预警案件的重点审查和对其他案件的全面审查,摸排涉嫌犯罪线索,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7件。二是建立“N+1”内部左右联动协作机制。依托检察业务工作平台,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实现检察机关各内设职能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双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在线索发现、分析、评估、审查、报备等方面,做好各职能部门左右联动配合,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工作。三是建立上下联动配合协作机制。依托检察督导平台,充分把握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适用范围,通过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不同属性和特点,统一立案标准和办案流程,建立个性化的监督指导意见,强化州县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提升全州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质效。全州检察机关共发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09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406件,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253件。

  四、“三类重点”突出生态保护。一是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民族文化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查办、立案监督、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全州检察机关在全州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利箭”专项行动、“两山两江一河”保护专项行动、保护生态环境·民族文化专项行动。立案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81人,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243人,提起公诉790人。二是以开展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民族文化”专项行动为重点,开展“保护两山两江一河”专项行动,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利箭”、“清洁风暴”等专项行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民族文化的“防火墙”,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入发展。三是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为重点,通过督促履职、犯罪预防、法律宣传、补植复绿、检察建议等方式,营造保护生态环境、民族文化的“好氛围”。整治排污单位2000家,为2.1万棵古大珍稀树木建档挂牌保护。建立“补植复绿”基地40个,补植树木2.6万亩。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办理的2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起案例入选贵州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5个典型案例。联合出台《黔东南州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生态补偿工作的意见》,推进黔东南州的“补植复绿”工作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本文来源于:《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17年第141期(总第418期)

作者: 编辑:郭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