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53:南明区积极推进国家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
南明区委改革办、省公安厅改革办
——南明区积极推进国家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
2016年初以来,南明区积极推进国家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围绕办案这一核心任务,从主体、职权、责任、考核等方面入手,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全区破获现行案件3586起,同比上升19.2%;刑事立案数上升15.19%,破案率上升24.9%;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96.01%。
一、遴选精英办案。一是遴选办案精英。成立主办侦查员遴选委员会,坚持依法、公平、公正、民主、动态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部门推荐、遴选考核、组织认定的程序,在全区300余名刑事侦查民警中,择优选拔了110名办案经验丰富、独立办案能力强的侦查业务骨干为主办侦查员。二是组建办案团队。按照“1+1+N”或者“1+2+N”的模式(即1名主办侦查员+1至2名侦查员+2至5名辅警=办案团队)组建了99个固定办案团队,办案团队侦查员合理分工、紧密配合、互相监督,形成了打击犯罪的“多个拳头”。三是加强协同作战。针对公安情报资源条块分割的现状,实行刑侦部门情报信息统一管理、统一研判,完善区、市两级合成侦查联动机制。2016年11月,通过与市级刑侦部门合作联动,侦破了吴帮锦等人盗窃汽车系列案件。积极拓展省外情报信息资源,与省外主要城市刑侦情报部门建立联络协作关系,打破情报信息壁垒,真正做到互利共赢,提高效率。2016年12月,通过与昆明、西安、太原等外省刑事部门联络联动,破获了王忠祥跨省手机诈骗案。
二、赋予职权办案。一是建立权力清单。制定出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主办侦查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1+7”制度体系,对主办侦查员的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主办侦查员办案权力清单,主办侦查员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外,由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及其办案部门负责人通过“授权+报备”方式依法授予主办侦查员审批决定权、建议请求权、管理指挥权等自主决定权。二是赋予主办侦查员指挥权。为解决过去侦查员谁也指挥不动谁的问题,明确主办侦查员在其职权范围内,统筹侦查资源,研究制定方案,分配办案任务,指挥办案团队开展勘查、侦查、审讯等各项工作;对团队其他侦查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分配奖金;提出增加办案力量、办案经费和提供后勤保障等要求;提出采取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的建议;代表侦查部门与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听取律师意见;与主任检察官、主审法官等沟通衔接。三是切实保障主办侦查员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侦查员合法权益,加大对因公伤残补助力度,全面落实年休假制度,经常性开展职业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和心理指导咨询。2016年,邀请省市心理专家开展7次培训讲座,全区民警受益。通过全面落实职业制度保障,解决了侦查员的后顾之忧,极大地调动了侦查员执法办案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责任办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办案责任制,破解“有责难追”怪圈,提高了办案质效。一是建立全程负责制。通过试点改革,明确主办侦查员对其主办的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全过程承担的办案责任。2016年,超期羁押、超时讯问的案件“零“发生。二是建立终身负责制。严格实行“一人一档、一案一档”管理制度,主办侦查员对其主办的刑事案件实行终身负责制,一旦出现执法过错,启动追责程序,依法追究主办侦查员主办责任,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2016年,刑事案件无一起冤假错案、无一起无罪判决案件、无一起投诉案件。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主办侦查员制度实施前,侦查部门的侦查员都是集中办案,多人参与,出了问题或错案,找不到具体的人负责。通过推进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凡经过审核、审批的办案环节发生执法过错的,相关负责审核、审批的办案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办案责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冤假错案的发生。2016年,涉法诉上访案件同比下降6.73%。
四、考核激励办案。一是建立主办侦查员考核制度。根据工作任务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执法过错等情况,对主办侦查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主办侦查员执法档案。主办侦查员一定期限内未办理案件,或发现不适合担任主办侦查员,或因岗位调整不再履行主办侦查员职责的,取消资格。2016年,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因未完成绩效考核任务取消1名主办侦查员资格。二是建立主办侦查员职业保障制度。为改变过去刑侦“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吃“大锅饭”的现象,在现行工资收入的基础上,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实施奖励,进一步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形成了“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良性局面,提高了民警破案的积极性。2016年,兑现绩效奖励241.7万元,业务突出的办案团队年人均绩效1.2万元左右。三是建立主办侦查员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制度。选任侦查部门警官职务时,优先考虑担任主办侦查员的人民警察;晋升执法勤务警员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担任主办侦查员的人民警察优先晋升。2016年,南明区有9名主办侦查员因业绩突出被提拨为副科级领导干部,13名主办侦查员被列为股级干部重点考察,30余人获省、市、区先进表彰,12人获得三等功表彰,1人获二等功表彰,18人获嘉奖。
本文来源于:《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17年第46期(总第32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