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145:石阡县“四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行
石阡县委改革办
——石阡县“四机制”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行
今年以来,石阡县深入实施“民心党建+‘三社’融合促‘三变’ +春晖社”综合改革,创新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主体引领、管理监督、资源利用、利益分享四项机制,推动100%的村组建集体经济合作组织、100%的贫困户链接集体经济合作组织、100%的村实现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100%的贫困户有稳定增收门路,走出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石阡路径。
一、主体引领机制。一是成立经济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村集体“三资”进行逐一清理,盘清家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合理利用当地资源,通过以资金、资产、土地入股企业等方式成立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开设申办集体合作组织绿色通道,专门设立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办证窗口,整合工商、统计、税务、人社、质监等部门实行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目前全县已组建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共310个,实现了行政村(社区)全覆盖。二是平台公司带动。县级通过整合各类扶贫资金2亿元支持各乡(镇、街道)发展集体经济,积极创办乡村两级公司。乡(镇、街道)成立集体经济发展总公司,创新“党支部+扶贫开发(公司)+合作社”的党建工作新模式,构建“产业党建”新格局,统一提供资金、技术、物资、销售等保障。各村成立子公司,负责对各村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类指导,促进“三社”功能融合,为联合销售、创立品牌、应对市场风险提供支撑。如,白沙镇以23个行政村为股东,成立石阡县白沙镇画意村级集体经济有限公司,各子公司具体承接劳务用工、种养殖、承揽水利国土交通等工程,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120万元。三是“春晖”人士助力。通过“春晖行动”感召引导本地籍企业老板、致富能人和贤达人士回乡反哺创业。如,本庄镇凉山村李文安,返乡任村干部后,通过带领群众发展生猪养殖、茶叶加工、马铃薯扩繁等,合作社人均累计分红达8000元,带动431户贫困群众就业致富。
二、管理监督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全县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明确21名副县级以上领导亲自挂帅指导联系乡镇集体经济发展,选派108名第一书记充实到村级班子,1710名驻村干部长期吃住在村,合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行定期召开“两会(“集体经济发展调度会”和“集体经济发展评审会”)+两例会”(“第一书记工作例会”和“党建扶贫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统筹全县集体经济发展,形成集体经济发展环环紧扣,上下联动的格局。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部门工作职责》等文件,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探索建立准入有门槛、工作有考核、退出有标准的进退机制,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村干部实行“全职化”管理,将“全职化”管理的村干部报酬提高至3600余元,将集体经济发展指标作为“进退”的重要考核内容。打破人员流动和体制内外身份限制,选派县管非领导职务干部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带领群众创办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二是强化监督。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理事长,村委会主任兼任社长,监委会主任担任监事会主席,建强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班子,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合作社《章程》,坚持股东代表大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完善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成员共享增值收益。县集体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统筹管理,对利益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县纪委成立巡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防止虚报项目套取扶贫资金和侵害股民利益的行为。三是注重激励。出台《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工作的实施细则》,从培养使用、表彰奖励、待遇保障、人文关怀、抚恤救助、能力提升、创新创业、容错纠错等八个方面进行正向关怀激励,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对在全市扶贫考核中连续两年考核为“好”,并排名全市前20名的,其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干部和扶贫工作站负责人提拔使用。对全县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前10名的乡镇包村领导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将2016年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达到10万元以上、脱贫攻坚成效明显的8个村纳入首批职业化管理试点村。2017年以来共提拔重用22名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其中乡镇党政正职3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14名。
三、资源利用机制。一是盘活自然资源。打破乡、村、组之间的行政区划界限,宜茶则茶、宜果则果,组建以地生财、以资生财、以策生财、以农生财、以利生财、以薪生财、以企生财、以旅生财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如,龙井乡猫寨村成立了猫寨村农林专业合作社,将全村2万亩林地、荒地统一办理集体林权证,159户全部入股合作社,成功注册“大其成”“仙人街”两个商标7种产品,实现产值96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积累超过100万元,发放群众务工工资136万元。围绕“三变”改革,通过盘活村里的田边土角、闲散土地、小山塘等,以每亩300元至500元入股到合作社,做实“水头、土头、圈头、山头、厂头”实体经济,拓宽发展集体经济路子。截至目前,共有10636户以土地入股专业合作社74675亩,资金达5845.8万元。全县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果林1万亩,茶叶3万亩,蔬菜1万亩,生猪代养3万头,林下养鸡4万羽,中华蜂养殖4千箱,解决2000余人就业。二是用活政策资源。借助县管国有企业平台,将省级试点村试点资金2500万入股到县扶贫开发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每年获取利润充实集体经济。积极推出“民心党建+精扶贷+龙头企业+贫困户”金融模式,信用社发放5万、期限3年,免抵押免担保小额贷款,由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贴息,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入股龙头企业,企业每年分红5000元给贫困户,再按每年1000元分红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截至目前,全县“精扶贷+贫困户+龙头企业”贷款共计1528户,贷款金额7640万元。乡(镇、街道)成立劳务公司,组建劳务输出工作队,并将水利、国土整治等200万元以下项目,直接下沉到乡镇(街道)实施,带动集体经济组织劳务输出收入。截至8月,水利国土项目下沉实施31个4254万元。三是激活社会资源。成立精准脱贫培训学校,各乡镇(街道)设立分校,对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社区)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当年拟出列贫困户家庭劳动力,分类别、分层次精准开展党性教育、技能培训、业务提升等开设专题培训班,重点开展汽车驾驶、酒店管理、烹饪技术、养蜂、电工、建筑等培训,引导县内酒店、餐饮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劳务用工优先录用精准脱贫学校培训学员。聘用省农科院、贵师大6名农业管理专家为集体经济发展顾问,为集体产业把脉问诊,积极协调省、市帮扶单位,同贵师大签订帮扶框架协议,同铜仁学院等院校签订帮扶农特产品采购协议,畅通销售渠道。截至目前,县、乡两级精准脱贫培训学校共培训贫困群众达1万余人次,2000余人获得就业从业资格认证,950余人获得企业就业岗位,开辟了稳定的就业门路,增加了稳定的经济收入。
四、利益分享机制。一是建立利益主体制度。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将村干部、群众、贫困户、能人吸纳为集体经济合作社成员,把贫困户作为村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的利益主体之一,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助推脱贫攻坚。二是明确红利分配制度。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按照合作社《章程》要求,各村集体经济收入按照“62155”比例进行分红(60%作为贫困户分红,20%作为发展资金,10%作为管理者报酬,5%作为村集体滚动发展基金,5%作为社会兜底人员资金)。如,2016年凉山村脱毒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实现利润180万元,其中108万元现金用于社员分红,36万元用于为发展资金,18万元用于管理者报酬,9万元用于村集体滚动发展基金,9万元用于社会兜底人员资金。实现了企业盈利、群众分红、村集体增收。三是实行反哺共享制度。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一定的比例时,积极将集体资金用于改善民生,反哺社会,不断完善“水电路讯房寨”基础设施,建立村级“农家书屋”,订阅了党报党刊和农村实用技术书籍,拓宽群众知识面,同时通过远程教育、技术培训、现场教授等方式,加大对村民的培训,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级经济发展的热情。
本文来源于:《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17年第127期(总第40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