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166:麻江县“三到社区”助推农村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
麻江县委改革办
——麻江县“三到社区”助推农村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麻江县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原则,积极深化农村社会治理机制改革,探索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到社区、公共服务力量汇聚到社区、公共财政资金保障到社区”的“三到社区”治理模式,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农村社区治理标准化、网格化、精细化,提升了人民群众归属感、幸福感。
一、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到社区。一是优化社区基础设施。在选址上,充分尊重民意,优先将黄金地块让给社区,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完善配套设施”的要求,在县城黄金地段建成城江、群英、凤凰、新兴4个社区办公楼,完成了对社区服务平台的美化、绿化、亮化,实现了社区有场所议事、办事。整合财政、民政、住建、林业、文体广电等部门项目资源添置办公设备,添置文体休闲设施21套,规划停车位381个,满足群众生活需要。二是打造智慧社区平台。建立发射点和基站,实现片区无线网络全覆盖。在各社区安装智能安防系统,让居民随时远程掌握小区情况。打造“无线触摸屏+社区云”平台,方便居民查阅社区各类信息资料。创建“微社区”网络服务平台,绘制“网络民情地图”,开设社区QQ群、微信群,提供便民服务。目前,“智慧社区”平台运行一个月共收集问题329条,已处理307条,正协调相关部门解决22条,化解信访矛盾44件。三是建立社区共建机制。建立“住建部门管大街、社区服务管小巷”工作机制,将小区和背街小巷设施修建、维护、环境整治等权限下放到社区服务中心,中心自发组织队伍及时解决居民身边“闹心事”。目前,社区群众共自发修缮基础设施152项,维修小区下水管网1120米,开展“野广告”等专项整治67次。
二、公共服务力量汇聚到社区。一是汇聚党员到社区。实行“社区党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社区党建管理模式,形成了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及社会团体间“党建共商、服务共做、问题共解、资源共享、文明共创”的“大党建”工作格局。开展县直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活动,党员到社区“亮身份、领任务、作表率、比奉献”,直接服务到网格、到楼栋、到住户。实行无职党员服务居民奉献社区服务积分制,为居民提供代办服务,开展收集社情民意、调解邻里纠纷、“三特三留人员”关爱等工作。目前,全县1500余名县直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167名党员加入社区志愿队,开展慰问、帮扶、调解、义务巡逻等服务。二是汇聚社会力量到社区。实行“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网格工作站—网格点”管理模式,将全县社区划分为45个网格,设4个网格工作站,服务居民10479户24868人。各网格由网格长(由社区在编在岗事业身份正式干部担任)、网格协管员、片区民警、消防联络员、法律服务员(由政法部门下派干部兼任)、群众工作员、民生监督员(由社区选举有威望的居民担任)、网格保洁员等8人组成“管家团队”,开展零距离贴心服务。同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技能对辖区内的能人、才人、艺人分类登记,组建成夜间义务巡逻队、法律咨询援助队、社区保洁模范队等服务团队39支,为社区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明确251名楼栋长为治安信息员,驻社区党员及志愿者1700人为义务巡防员,加强社区社会治安服务力量。三是汇聚优质服务到社区。实行“四点半”无忧免费托送服务,打造社区“留守儿童的温馨家园”,为孩子们提供学习园地、交流平台、娱乐场所、健身阵地。设立文化娱乐室、图书阅览室、慈善超市,为社区失业职工和搬迁移民户免费提供就业咨询、培训和文化活动。建立流动人口学习室和服务站,打造“流动人口乐业家园”,解决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问题。目前,4个社区共提供咨询549人次,组织培训14期,安排就业283人,帮助申办创业贷款84万元。
三、公共财政资金保障到社区。一是建设资金保障到社区。先后安排县财政资金2400余万元,分别在4个社区建成“一厅、一校、一堂、两栏、五站、八室”等活动阵地,社区活动室总面积从340平方米增加到2122平方米,公共活动场所分别增加400—1500平方米,各社区面貌焕然一新。二是运转经费保障到社区。将社区服务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下拨社区经费190余万元,用于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购买协管人员服务经费、公共基础设施经费、环境卫生管理经费、培训经费、体育文化活动经费和综治经费。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从每年8000元提高到20000元,干部人均月报酬从2013年800元增加到2016年2000元,让社区服务人员生活有保障。三是职能经费保障到社区。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和“责随权走、费随事转”工作机制,凡在社区开展职能工作的部门,将所需经费下拨到社区服务中心,帮助社区开展基层组织示范社区建设、“双拥”示范建设、平安示范社区建设、移民创业就业培训等职能工作,实现政府服务功能与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大幅提升社区服务质量水平。
本文来源于:《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17年第13期(总第290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