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是热爱歌舞的民族,他们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苗族人非常重视自己民族文化的传承,从孩子牙牙学语就开始让他们听芦笙、吹奏芦笙和看芦笙舞,并学习跳芦笙舞。孩子们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吹奏芦笙和跳芦笙舞。通过一代一代人的言传身教,当地民族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保护,非遗文化也植根童心。
苗族芦笙舞,别名“踩芦笙”“踩歌堂”等,苗语叫“丢啰嘎”,因用芦笙为跳舞伴奏和亲身吹亲身舞而得名,是苗族同胞最喜好、最普及的一种民俗舞蹈,2006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记者;吴德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