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共享机制是民族文化旅游持续发展的关键
现代旅游业是一把“双刃剑”,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诸如环境破坏、景区过度商业化、制造伪民俗、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有些甚至演化成社会问题,处理好由现代旅游业带来的社会问题已是旅游持续发展的关键。作为我省民族文化
旅游重镇的西江千户苗寨景区,在十年的运营时间里摸索出民族文化旅游的“西江模式”,“西江模式”的一个大亮点就是注重多方主体的利益共享机制建设,这有效解决了旅游开发中因利益分配不合理带来的若干社会问题。日前,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民族旅游专业委员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西江千户苗寨文化研究院共同发布的《西江模式:西江千户苗寨景区十年发展报告(2008-2018)》就指出,十年来,该景区没有发生过全国性重大旅游事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利益共享机制的深入推进。
十年前,村民是西江千户苗寨最主要的主体,社会关系较为简单,旅游开发之后,随着商户、游客等大量进入,单一的社会关系被打破,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容易产生一些全国旅游景点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为了有效解决问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该景区的经营和管理者就在多主体和谐共生关系的构建和维系上大作文章。
多主体和谐共生关系的维系,关键在于要有健全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十年来,该景区的多方主体在利益分配中践行着利益共享机制原则,如:自2008年旅游开发以来,该景区就制定了民族文化保护发展的利益共享机制,截至目前,“奖励性收益”“经营性收益”“资产性收益”“就业性收益”,就成为西江千户苗寨村民参与旅游开发的四大主要收益来源;该景区制定的《西江千户苗寨文化保护评级奖励办法》,以“人人都是文化主人,个个参与文化保护,家家成为民俗博物馆,户户都是文化保护场所”为落脚点,积极探索“景区集中管理,家庭分散保护”的运作机制,建立起“全面普查,完整保护,镇村复查,兑现奖励”的长效管理机制,让当地村民在参与景区建设中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旅游开发带来的“红利”。
2008年旅游开发前,西江全村有1500多名村民外出打工,2007年村民人均收入仅为1700元。旅游开发后,外出打工村民纷纷回流,旅游收入已经成为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苗寨村民人均收入在2017年就达2.21万元,是2007年的13倍。这个曾经默默无闻的苗寨,在十年里成为国家4A级景区和贵州全域旅游的一个重要旅游目的地,其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综合收入从2008年的78万人次和1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606万人次和49.91亿元。
对于人和物而言,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西江千户苗寨亦是如此。十年的努力,这种多主体和谐共生关系或转化成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规章制度、或转化成为新的村规民约、或转化成为礼俗规范等等,最终形成维护景区建设、保护苗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脱贫致富责任担当的社会共识。西江是美丽的,余秋雨是这样评价的:“用美丽回答一切,看西江知天下苗寨。”“西江模式”也是值得研究和借鉴的,这个模式正在用事实回答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