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12月,长衫龙苗族芦笙舞作为全国少数民族原生态舞蹈展演代表队之一参加“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旅游节”展演,轰动京城,被国内外艺术界有关专家、学者誉为“东方探戈” 。
2006年国务院“国发〔2006〕18号通知”公布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国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41项民间舞蹈之一 。
近几年来,长衫龙苗族芦笙舞多次亮相国内舞台,精彩的表演向海内外展示了苗族古老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无穷魅力,还在多彩贵州等活动中多次获奖。
如今,长衫龙苗族芦笙舞已成为贵定县各种重大文化活动必不可少的民族表演舞蹈。被选定为全国第九届传统民族运动会传统体育表演项目后,贵定县对此十分重视,认为这是展示贵定县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提升贵定知名度的大好机会,专门从苗族长衫龙舞故乡的新铺乡谷撒村抽调了22名演技精湛的苗族长衫龙舞表演者进行集中排练,还指派县文工队专业老师对排练进行指导,力争每一个动作都做到精益求精,以最优美的舞姿将这一“东方探戈” 展现给全国观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