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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龙鼓虎·长衫龙”苗族芦笙舞蹈是贵定县新铺乡四寨村谷撒寨所独有的一种苗族芦笙舞蹈,曾参加“中国北京第六届国际旅游文化艺术节”的表演,广受好评被誉为“东方探戈”,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近年来,为保护和传承好民族文化,贵定县重点采取了四项措施。在加强管理方面,2009年成立“贵定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每年匹配专项经费10万元,并安排6名专业人员做好“长衫龙”苗族芦笙舞蹈的收集、整理和建档等工作,于2012年配合摄制专题片《长衫龙》。
目前,共整理纸质档案10本,电子、音像档案30张,照片300余张,定制、定做长衫龙服装、芦笙及头饰等300套。在传承载体方面,从2006年9月起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将新铺中学作为重要培养阵地,聘请“长衫龙”第35代传人兰衡为正式教师,将“长衫龙”芦笙舞蹈、古歌、蜡染等纳入课程,编写校本教材,组建校园舞蹈队3个;开办培训班3个;引导民间艺人组织民间表演队。
在资金扶持方面,近年来县、乡两级政府共投入20余万元,为新铺中学、谷撒校点、四寨小学培训班增添配备芦笙110套、服饰180套,在四寨村谷撒寨修建面积2000平方米“长衫龙”培训场地。2007年投入约15万元对四寨村谷撒寨进行民居包装50户,保持其淳朴的民族风情。在宣传推介方面,将“长衫龙”苗族芦笙舞蹈相关服饰、图片、文字资料等陈列入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印制宣传手册,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宣传活动;组织“长衫龙”苗族芦笙舞蹈队外出参加演出50余场次,获得各类奖项40余项,逐步推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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